Wednesday, November 30, 2022

陈裘大

 陈裘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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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裘大,籍贯广东省东莞,前香港高级公务员,香港著名男歌手陈奕迅之父。

20002001年,陈裘大被香港廉政公署调查,其后被拘捕及停职。廉政公署控告他收受多项工程承办商和物料供应商贿款,协助他们取得工程合约,或在监管施工时予以优待;更预先受取供应商保金,以在今后事故发生时提供保护;还受贿协助朋友儿子入职政府。涉及金额达300万港元。

案件于2003年开审。控官麦礼忠形容他为一名极度贪官,一时在香港广为人知。而报导更指,廉政公署得到当时房屋署副署长邬满海安排,在他办公室内安装窃听器及摄影机,多次偷摄得他在办公室内数算大笔贿款。他被裁定罪名成立,被判入狱。

陈裘大于2004年提出上诉,称其审讯不公平。2005年底,上诉法庭裁定陈裘大上诉得直,撤销他的收受利益罪名,下令案件发还原讼法庭重审。

另外,在审讯涉案承建商时,廉政公署指派出证人,在未有得到法庭搜查令情况下取得被告文件,更蓄意把疑犯向律师寻求法律意见的过程录音,违反《香港基本法》内保护“法律专业特权”规定,损害公众对司法制度之信,区域法院因此下令案件永久终止聆讯。律政司向高等法院寻求司法复核,法官夏正民推翻了永久终止聆讯的决定,将案件发还区域法院继续审讯。后来陈裘大被判入狱6年。

2008年,陈裘大透过监管下释放计划获得假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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