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27, 2019

金錢絕不是一切!

  『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,地上有蟲子咬,能鏽壞,也有賊挖窟窿來偷。……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,你的心也在那裡。』──馬太福音六章19~21節
  耶穌教導我們對錢財的正確觀念乃是:
 (一)屬地積儹靠不住──(19節)
 ★ 『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』──這是主的命令(屬消極性的)
  1、地上積儹有三方面的不可靠──
   (1)『蟲子咬』──是指「衣服」說的。
   (2)『能銹壞(消耗、完了)』──是指「糧食」說的。
   (3)『賊……偷』──是指「錢財」說的。
  2、錢財,不知有多少人為它苦惱、奔波、忙碌、甚至有人為它喪命 ,有錢雖好,但金錢絕非萬能,它就不能買你的生命,不是嗎?
 (二)積財在天最牢靠──(20節)
 ★ 『只要積儹在天上』──這也是主的命令(積極性的)
  1、凡是能被蟲子咬、會銹壞、賊能偷的,這些都是屬地的,都是神所不喜歡的。
  2、今世浪費自不應該,但在地積儹錢財也不可靠。耶穌要我們『積儹在天』,就是「行在貧窮的信徒身上」(花在傳福音的事工上)。聖經路加福音十二章33節記著說:『你們要變賣所有的,賙濟人。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鐵囊、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,就是賊不能近、蟲不能蛀的地方。』
  在此說的很清楚,如果積財在天,等你有需要的時候,是向神去「取」,而不是去「求」;這樣的積財是換了一個最穩靠的銀行,是在天上的。
 (三)財寶在那心在那──(21節)
  1、這是不變的鐵則,你的財寶若在地上,你天天所想的就是地上的事;反之,若你的財寶在天上,你就會天天思想天上的事了。
  2、基督徒應該將財寶由地上換到天上,這樣就是把「心」運(換)到天上去──你要先把財寶分給人,財寶先去,心自然就跟上去了。
 (四)金錢絕不是一切!有一個故事,提兩個人的對話,很值得我們深思。
  「我有錢,你沒有,你應該尊敬我!」
  「你有錢是你的,我為什麼要尊敬你?」
  「我把我的錢分給你四分之一,你可以尊敬我嗎?」
  「你不是僅僅給我四分之一,我為什麼要尊敬你?」
  「要是我給你二分之一呢?」
  「要是那樣,我的錢跟你的錢一樣多,我又何必尊敬你?」
  「我把所有的錢統統給你,你該尊敬我了吧?」
  「什麼話!那時我有錢,你沒有錢,我為什麼要尊敬你?」
  世界上有很多的東西,絕不是用金錢可以買得到的,如生命、知識、友誼、信任、尊敬……等等,這些都是屬於「非賣品」。
  耶穌說:『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那甚麼換生命呢?』(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)若為賺進更多的錢財,而賠上了人格、信仰、天倫之樂,值得嗎?更何況有了錢財並不等於就有了一切!因為至少有十樣東西是金錢所買不到的:
  1、有錢可買知識,但却買不到智慧。
  2、有錢可買娛樂,但却買不到喜樂。
  3、有錢可買補藥,但却買不到健康。
  4、有錢可買好床,但却買不到平安。
  5、有錢可買僕人,但却買不到忠诚。
  6、有錢可買豪屋,但却買不到真美。
  7、有錢可買享受,但却買不到温馨。
  8、有錢可買朋友,但却買不到知己。
  9、有錢可買宗教,但却買不到永生。
   10、有錢可買十架,但却買不到救恩。
  弟兄姊妹们切記!金錢絕不是一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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